1、提供必要信息
发明人姓名、申请人姓名或名称、国籍、地址及邮编等信息。是否要求提出费用减缓请求(仅适用于申请人为一个或多个自然人,或者申请人为一个法人,并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)。
2、委托书
每一件申请需向专利局提交至少一份委托书。委托书必须是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原件。多个申请人可以单独或联合签署委托书。申请时没有提交委托书的,申请后可以补交,但须交纳一定费用。
3、技术交底书
包含实用新型名称,该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,该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情况,该实用新型的目的和实现该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,该技术的实施效果,必要时可提供附图对实用新型进行说明。申请人可以提供电子版、书面形式的技术交底书,也可口述提供上述信息。
4、签署委托代理合同
5、签署申请权属声明
6、其他有关文件和材料(如上海市专利申请统计表、优先权信息等)